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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大約8:30到達昆陽站後,

警察先觀察地形,

我先下車與賣家聯絡,
告訴他我已經到達,因為對當地不熟,請他約個確切地點交機,

實際上則是要先部署位置,

神奇的是,他約的地點剛好就是警察A建議的地方,

冥冥中似乎有種力量在幫助這件事的發展,

於是我就到約定地點等待,

警察A,B站在我左右兩側約1.5個店面的距離,裝作等候公車的路人,

警察C則留守車上,

大約過了30分鐘的無聊等待,

ㄧ個年輕人騎車停在我前面,

我看到了那再熟悉不過的電腦提袋,

雙方確認身分後,為降低戒心,我先跟他寒喧一下,

接著就開始驗機,

當他打開袋子時,包包內容物完全一樣,

大概已經80%確定這就是我被幹走的筆電,

那時我的血液都快沸騰起來了,

暗在心裡罵了我知道的所有髒話,

但還是壓抑住興奮,因為必須要確認序號後,警察才有逮人的理由,

我編了個要看製造地的理由,檢查變壓器與主機,

果然,序號與我出發前背的相同,

這時已經100%確定是我的電腦了,

於是,我請他開機拖延一下時間,

看到開機畫面時,當初設定的指紋已經被破解了,

桌面也不是我使用時的樣子,看來是被動過手腳,

心裡灰心了一下,

在賣家跟我誇耀可以無線上網時,

警察跟我事先已有默契,打電話過來確認,

我跟賣家示意我有來電要到一旁接電話,

接電話後警察要我確認,

我嘴裡不斷說"是", 實則回答"沒錯,這是就是我的電腦,來抓人吧"

然後警察A,B就上前逮人,

當那賣家聽到警察時完全傻掉,

不斷說自己不知道那是贓貨,是朋友寄賣的,(但實際上他知道,想知道詳細過程找我)

但警察可沒那麼好遍,威脅他若不說出事誰偷的就要他負起所有刑責,

在不得已下,他只好說出是他鄰居偷的,

將他戴上手銬上車後,我和警察繼續前往他的住處抓真正的小偷...(待續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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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ero203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