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上大約8:30到達昆陽站後,
警察先觀察地形,
我先下車與賣家聯絡,
告訴他我已經到達,因為對當地不熟,請他約個確切地點交機,
實際上則是要先部署位置,
神奇的是,他約的地點剛好就是警察A建議的地方,
冥冥中似乎有種力量在幫助這件事的發展,
於是我就到約定地點等待,
警察A,B站在我左右兩側約1.5個店面的距離,裝作等候公車的路人,
警察C則留守車上,
大約過了30分鐘的無聊等待,
ㄧ個年輕人騎車停在我前面,
我看到了那再熟悉不過的電腦提袋,
雙方確認身分後,為降低戒心,我先跟他寒喧一下,
接著就開始驗機,
當他打開袋子時,包包內容物完全一樣,
大概已經80%確定這就是我被幹走的筆電,
那時我的血液都快沸騰起來了,
暗在心裡罵了我知道的所有髒話,
但還是壓抑住興奮,因為必須要確認序號後,警察才有逮人的理由,
我編了個要看製造地的理由,檢查變壓器與主機,
果然,序號與我出發前背的相同,
這時已經100%確定是我的電腦了,
於是,我請他開機拖延一下時間,
看到開機畫面時,當初設定的指紋已經被破解了,
桌面也不是我使用時的樣子,看來是被動過手腳,
心裡灰心了一下,
在賣家跟我誇耀可以無線上網時,
警察跟我事先已有默契,打電話過來確認,
我跟賣家示意我有來電要到一旁接電話,
接電話後警察要我確認,
我嘴裡不斷說"是", 實則回答"沒錯,這是就是我的電腦,來抓人吧"
然後警察A,B就上前逮人,
當那賣家聽到警察時完全傻掉,
不斷說自己不知道那是贓貨,是朋友寄賣的,(但實際上他知道,想知道詳細過程找我)
但警察可沒那麼好遍,威脅他若不說出事誰偷的就要他負起所有刑責,
在不得已下,他只好說出是他鄰居偷的,
將他戴上手銬上車後,我和警察繼續前往他的住處抓真正的小偷...(待續)
- Jun 13 Wed 2007 02:04
MY VAIO IS BACK ! ! (part III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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